澳洲首地安乐死合法,维州半年内52人选择死亡!135人提交申请,究竟安乐死是不是自由?

安乐死,一直都是一个包含争议的话题。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
意思是“幸福”的死亡。
无论从医学还是法律的角度,世界上对于安乐死的争议可以说是十分的激烈。
2019年6月,自从20多年前北领地废除安乐死法律后,
当然,接受安乐死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并且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而在完全准备好后,医生会开始申请许可,开出病人需要的药物。
当然,任何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者没有义务协助他人死亡。
一个人究竟是要遭受了多大的痛苦才有勇气选择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根据星期三发表的政府报告,从去年6月19日到12月末,全州有
维州自愿协助死亡审查委员会在本周会议公布的报告中指出,
目前已经有52名维州人已经在自己的选择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按照别国的经验,一般来说第一年实行安乐死的病人数量不会超过12人,
每年大概会在150人左右,而在半年间维州已有52人接受了安乐死。
前州级最高法院法官Betty King目前是自愿协助死亡审查委员会的会长,
而只有完成这个培训的医生才有资格按照法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
三分之一的医生都在维州,但他们并不会公布这些医生的具体位置。
同时,Betty King还承诺,所有选择安乐死的患者
“我的父母和亲人可以有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利,与家人团聚在一起,”
“伴随着美妙的音乐然后安静地入睡,这是多么的美妙。”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自然而然也不会刻意去想死亡。
而这对于那些身患绝症,每天都在遭受难以忍受的病痛的折磨的人来说,
这一选择,或者说是这一选择的权利似乎变得格外重要。
印象君没法办真实的感同身受,所以并没办法说出哪边是对的哪边是错的,
如果说“自己可以选择终止自己的生命“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但“自己选择终止自己的生命”这一权利却又要通过其他权利的批准。